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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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列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材出版、发行的单位,以及编写教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教材零售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印张指导价和教材的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图价格以及出版发行环节的增值税确定。
计算公式为:
教材零售价格=[单价*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价格*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
印张单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计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规定印张中准价和浮动幅度。
印张中准价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由租型费和出版发行环节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两部分构成。
(一) 租型属于著作权使用许可证和专有出版权再授权许可的行为。租型费由著作权使用费和版型制作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由国家计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行政部门制定。
(二) 出版环节的成本费用由出版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生产经营成本包括稿费、编录费用、校对排版费用、纸张材料费用、印刷装订费用(不含前项规定的租型费)和间接支出。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 发行环节的成本费用由发行单位的经营成本费用和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构成。
印刷和纸张材料相同的本版教材与租型版教材实行同一印张单价。租型版教材不得支付稿酬费用。
教材的成本费用要严格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出版、发行单位收取未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费用。
教材出版发行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印张中准价的利润为印张成本费用的5%。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印张中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根据纸张价格、印装工价、发行数量、发行距离等因素,制定具体印张单价。
教材封面价格和插面价格由制作封面和插面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利润构成。利润率按成本费用的5%计算。具体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